《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
阅读 403 发布日期 2019-01-24 02:51:09 admin《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》政策解读
麟游县财政局转发了《陕西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》,现将有关问题做以下解读。
一、采购预算编制:
采购人应根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规定,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,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。没有采购预算的,不得实施政府采购。集中采购目录以内、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无须编报采购预算,不实行政府采购。
二、选择采购方式:
采购人根据政府采购规定选择适用的采购方式。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但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项目,采购人可以选择采用竞争性谈判、竞争性磋商、单一来源采购、询价等方式。
三、批量集中采购:
2019年我县继续对通用电子电器产品实行批量集中采购,具体包括台式计算机、打印设备、复印机、多功能一体机、扫描仪、文印设备、传真机7个品目。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的品目,实行零限额备案。
四、公开招标数额标准:
1、货物和服务类项目,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(含)的;
2、工程类项目,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;
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、材料等货物的采购,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;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勘察、设计、监理等服务的采购,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。
五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:
1、货物和服务类项目,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以上的;
2、工程类项目,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以上的。
六、自行采购限额标准:
1、货物和服务类项目,采购预算金额在3万元(含)—10万元(含)的;
2、工程类项目,采购预算金额在5万元(含)—20万元(含)的。
麟游县财政局
2018年12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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